来源:合肥奥数网整理 作者:合肥奥数网编辑 2013-06-04 17:27:17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瑶海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整理的关于2013合肥市瑶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如下,供大家参阅:
2013年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体育局:
为规范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我区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公示、告知、诚信和社会监督等制度。
(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三)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对我区符合大建设拆迁政策的被拆迁户子女和符合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到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梅桂同志为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2013年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生工作。
同时,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与区域各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维护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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